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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医学类实习生返校和进点工作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5-15 | 浏览次数:

各附属医院、临床医学院、教学医院及实习单位:

按照我校医学类本科培养计划和医学类各专业实习大纲的规定要求,我校2016级临床医学、医学影像,2017级医学检验技术、卫生检验与检疫四个专业本科学生的毕业实习将于69日全面结束,并集中返校,同时新一级实习生将同步进点实习。根据学校部署和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实习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实习任务,于68日前完成实习小结,并由实习科室带教老师和主任签字,实习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,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密封后由实习组长带回学校,交所在学院审核,进行成绩录入和归档。

二、实习学生必须在68日前归还在实习单位借用的图书、财物,办好离点手续,并与新一级实习生做好交接工作后文明安全离点,严禁酗酒。69日以实习大组为单位集体组织乘车(新到实习生进点汽车)返校,注意安全,不得提前或延后。

三、以下实习点返校的学生及其行李,于69日上午10时前到指定地点集中,由学校派车统一接回。

1、上海二军大附二院、普陀区人民医院集中点在上海同仁医院;

2、上海徐汇、胸科医院集中点在附属上海八院;

3、苏州市点(苏州儿童、科技城医院)集中点在苏州九龙、苏高新医院;

4、无锡人医、江南大附院、无锡904医院集中点在无锡二院;

5、南京市各点(省肿瘤、东部战区空军、东部战区总医院、南京儿童)集中点在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区医院;

6、南通各点集中在南通一院;

7、各疾病控制中心实习点选择就近停靠点上车;

8常州、武进、鼓楼、昆山、澳洋、常熟、锡山、江阴、宜兴、泰州、泰兴、泰州二院、兴化、苏北、扬一(西院区)、江宁、句容、溧阳、溧水、淮安、连云港、上海东方、浙一、浙二等医院,在各实习点原地集中。

以上事项,请各单位主管部门领导、老师传达到我校每个实习生,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离点手续。

我校新一级实习生同步于69日(周三)进点,请予接待并妥善安置,确保学生安全。请各实习点于新一级学生进点后两周内(624日前)将各专业学生实习轮转表发至医学部邮箱yxb@ujs.edu.cn

我校学生在各单位进行实习和生活期间,承蒙各级领导和带教老师的关心、教育与指导,谨致衷心感谢!

 

 

 江苏大学医学部

202151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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