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实习医院科教科(教学办)、护理部:
按照教学计划规定,我校2017级护理学专业学生(以下简称护理实习生)的毕业实习将于2021年3月27日结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护理实习生应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任务,并于3月27日前做好实习小结及成绩评定,交实习科室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,加盖实习单位管理部门公章,封袋后由实习组长带回学校。
二、护理实习生必须在3月27日前还清所在实习单位借用的物品,办理离点手续。3月27日以实习点为单位集体乘车返校。实习医院应督促实习生返校工作,确保返校途中安全(返校后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安排住宿)。
以上事项请各医院领导和老师通知我校护理实习生,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离点手续。相关学院做好相应的对接工作。
江苏大学医学部
2021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