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 苏 大 学 教 务 处 文 件
江大教〔2017〕3号
关于做好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补考将于2月18日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学院打印学生补考准考证(含照片),加盖学院公章,在考前发给学生,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。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(或身份证)和准考证进入考场,做到“双证齐全”。
2、开课学院根据补考日程安排通知相关系(教研室)和教师做好试卷领取和监考工作。试卷由教师凭工作证到印刷厂领取,领取时注意核对试卷内容和数量。考场登记表由教学秘书打印发放给相关监考人员。每个考试教室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。
3、监考人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对考场进行座位编排,宣讲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,清点人数并核对证件,指导学生在“考场情况登记表”上签名,做好监考工作。
教务处
2017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