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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大学北固校区教学秩序督查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2017-09-11 | 浏览次数:

  为了加强我校北固校区校风、教风和学风建设,规范教学运行秩序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充分发挥医学部在北固校区教学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,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医学部将派遣巡查员对北固校区的教学秩序进行督查。现将督查工作制度规定如下:
  1、巡查员由医学部委派,巡查员分工实行值日制,由值日巡查员行使北固校区教学秩序的当日督查权。
  2、巡查员必须坚持实事求的工作准则,确保督查工作的客观性、公平性和公正性。督查时,应认真负责、秉公办事、坚持原则。
  3、巡查员必须熟悉北固校区各上课教室的课程安排情况。
  4、巡查员应按时值日,并应在北固校区上课铃响前10分钟到达所巡查的教学楼。
  5、巡查员应佩挂“巡查证”上岗督查,并认真填写督查记录。
  6、巡查员应着重督查任课教师有无上课迟到,有无提前下课或擅自停课、调课以及上课有无接听手机等违规情况;着重督查学生上课态度、出勤率等情况。巡查中,若发现妨碍教学秩序的违规情况,应如实记载和跟踪核实,及时向医学部部领导报告,并反馈到教师和学生的所在单位。
  7、学期全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,应将督查记录,进行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保存。
  8、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实施,由医学部负责解释。


江苏大学医学部
2017年9月1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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